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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聚焦

国家拟出台进一步增强淘汰落后产能事情的通知

来源:ng28南宫网  宣布时间:2009-12-08

        记者日前获悉,国家拟出台进一步增强淘汰落后产能事情的通知,协调发改委、工信部、财务部、央行等诸多部分,以严厉步伐,重点完成电力、煤炭、钢铁、水泥、有色、焦炭、造纸、皮革、印染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。

        权威专家透露,拟出台的通知有三个特点:第一,这是少有的从国家层面具体安排淘汰落后产能事情;第二,多部委“联相助业”;第三,举措严厉。

        据了解,这次“联相助业”的部委包括:发改委、工信部、环保部、领土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财务部、央行、银监会、质检总局、安监总局、工商总局、电监会、能源局等14部委。国务院将建立专门小组统筹协调,在工信部设立办公室。

        拟出台的重点举措包括:对产能过剩行业将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“等量置换”或“减量置换”的原则;严禁向落后产能和严重过剩产能建设项目提供土地;抑制高消费、高排放产品市场需求,严格限制出口。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完成情况将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。

        通知拟提出一些新的强有力的经济手段,重点包括:对落后产能执行差别电价,扩大差别电价执行规模,还将研究实行差别水价、差别天然气等步伐;研究开征情况税等税收步伐。金融机构不得向未按划按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,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。

        在执法和处分上,举措可谓十分严厉: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,可暂停该地区项目环评、批准和审批,实行“区域限批”步伐;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,不予治理产品生产许可,吊销排污许可证,可依法停止供电。

        剖析人士认为,国家重点淘汰电力、煤炭、钢铁、水泥、有色、焦炭等行业的落后产能,有利于相关上市公司集中度提高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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