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建筑质料科学研究总院:
凭据事情需要,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:
一、聘任朱全英为中国建筑质料科学研究总院副院长。
二、聘任颜碧兰、马明亮为中国建筑质料科学研究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。
特此通知。
2013年1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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