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
国资厅发革新〔2012〕42号
关于建立中央企业治理提升
运动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中央企业:
为增强对中央企业治理提升运动的组织和领导,国资委决定建立中央企业治理提升运动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领
导小组)。现通知如下:
组 长:王 勇 国资委主任、党委书记
副 组 长:邵 宁 国资委副主任、党委副书记
姜志刚 国资委副主任、党委委员
总协调人:郭建新 国资委副秘书长
成 员:王选文 国资委办公厅主任
沈 莹 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局长
白英姿 国资委企业革新局局长
刘南昌 国资委综合局局长
庄树新 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治理一局局长
宋亚晨 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治理二局局长
卢卫东 国资委宣传事情局局长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国资委企业革新局,卖力具体指导中央企业开展治理提升运动,担负领导小
组办公室日常事情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企业革新局局长白英姿兼任。
附件: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法
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办公厅
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
附件
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法
电话:010-63192486 李 军
63193091 王海涛
63193135 张凌慧
63192815 杨 杰
63193198 熊小彤
传真:010-63193750
邮箱:glts@sasac.gov.cn